华东师大二附中工作用计算机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人员范围为华东师大二附中教职员工以及在校工作的临时人员,计算机系统指所有权属学校的主机及其附属外部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与软件系统。

一、 计算机的分配
计算机及其外设的分配与调整由学校领导根据使用者的岗位要求、职务特点决定。  所有分配资料均记录在案,不可任意更换调整计算机、相关外设或任何零部件。如申请分配或调整计算机及外设,请直接向学校领导申请。
二、 计算机设备的管理
计算机设备作为办公、教学工具的一部分,使用者或责任人有义务保证设备的日常安全与清洁,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设备。
凡是教职工工作用计算机必须做到专人专用,公用计算机的领用人作为设备负责人。计算机不应开放给学生使用,特殊情况下,至少保证设备负责人在旁监管。
计算机附属设备(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作为计算机的组成部分,不应任意移位或外借,如有相应需求,请向校领导申请通报。
计算机相关耗材(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刻录光盘等)的申请与分配,按照教务处规定执行。
三、 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管理所有计算机系统,并统一负责计算机的系统与应用程序安装设置。
为避免操作不当,降低系统遭受意外破坏的可能性,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者对计算机系统的权限将被适当降低,一切与系统安全、防杀病毒相关的规范将由技术人员统一设置。
为统一内部信息工作环境,避免不同应用程序版本兼容问题和其他非工作软件对系统的意外破坏,计算机的应用程序由技术人员统一安装与升级,不论专用或者公用计算机,都不应任意安装应用程序,如有需要,请遵循报修流程申请。
四、 计算机的应用范围
计算机是为便于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而分配,故应用范围仅限于工作相关内容。  请勿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应用程序,也不应授权他人安装。
遵照浦东新区教育信息网管理办法,一切网络访问请求都将被记录在案,信息中心须每月上报学校教职工与学生的上网记录信息。网站访问由教育网统一配置过滤策略,与浦东教育网管理策略相抵触的某些应用软件的网络访问也将被停止,我校技术人员将及时向用户告知限制范围。
五、 计算机设备与系统的维护和保修
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负责所有权归属学校的所有计算机、附属设备、网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维护和技术支持。
设备与系统报修请遵循报修制度,由信息科研处统一安排人员。如计算机能访网络,则向信息科研处负责人发送邮件报修,如无法网络报修,则使用电话报修并填写报修单。
计算机网络接口与桌面线缆作为校园网络的一部分,由技术人员统一维护。如有调整网络端口或申请、更换网络线缆的要求,请参照报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