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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研成果 >>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审方法

概述
华东师大二附中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审方法

一、课题申报原则
二、课题申报
三、课题评审程序
四、课题评审要求


  为了做好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学校的实际和浦东新区教科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申报原则

  1、立项课题应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能产生显著效益。
  2、明确该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有理论和实践依据,课题立论根据充足,学术思想严谨,研究内容和政策目标明确,研究步骤和方法可行。
  3、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和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课题组成人员具备必须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比较合理;有一定的研究条件和时间。


  二、课题申报

  1、课题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2、凡属于我校的教师和职工,以个人或集体方式均可直接向学校信息科研处申报课题。受理课题申报的时间不限。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和研究方案一式3份交信息科研处。凡申请书和研究方案缺一,不予评审。
  4、由多人参加的课题必须注明第一负责人(即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申请书须由第一负责人签名。


  三、课题评审程序

  l、课题评审工作由学校信息科研处承担并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2、信息科研处统一受理各学科课题的申报并负责分类登记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研究方案是否完善;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研究条件是否具备等。资格审查结果记录备案。
  3、课题评审以会议方式进行,先由评审委员分别审阅课题申请书和研究方案,并提出本人评审意见,然后进行集体评审。


  四、课题评审要求

  1、严格遵守课题的申报、评审程序和条件,做好审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保证立项课题的质量。
  2、充分发挥学术民主。
  3、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
  4、对申报相同内容的课题,经过认真比较,择优确定其中一项,申报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同等条件下,有充分前期准备和阶段性成果者,优先立项,对非应试教育内容的申报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立项:
  ①编著或译著;
  ②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③以编写丛书、习题资料为目的;
  ④已立课题研究未结束的或虽已结束,但申报内容重复的课题;
  ⑤对所承担的课题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者,不能承担新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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