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期间教师继续教育应修学分
| |
必修课程 |
选修课程 |
研修课程 |
需完成学分 |
中、初级职称教师 |
12 |
14 |
4 |
30 |
| 中学高级教师 |
12 |
18 |
36 |
66 |
说明:
1、“十五”期间是指从2001.01.01起至2005.12.31止;
2、华东师大二附中“十五”期间“校本培训”计划从2003年2月开始至2005年2月完成,2005年2月以后进行扫尾,力争2005年7月前完成培训任务;
3、除必修课外,每8课时为1学分,不计0.5学分;
4、各类课程的学分,一般不可互相替代;
5、校本培训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凡缺勤超过四分之一,则该课程进修不计学分;
6、2001年及以后参加教育工作的新教师,在按规定完成新任教师培训规划合格后的第二年起至2005年期间必须完成选修课程和研修课程的相应学分;
7、在2003年6月30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完成“十五”中学高级教师所需完成的学分;
8、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学校行政干部,可以用参加上述各项研修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替代干部培训专题研修课程应完成的学分;
9、“十五”期间,在本专业或其他教育类学历班学习满3年以及在读研究生课程班取得结业证书者,可免选修课程及研修课程,但必须参加必修课程的培训,学习不满3年或未取得证书者,可按比例免选修课程及研修课程。
华东师大二附中“十五”期间“校本培训”全体教师应修学分简表
(一)
必
修
课
程
|
对象 |
学分 |
课程设置 |
完成时间 |
进修方法 |
作业要求 |
得分要求 |
|
|
2分 |
1、《师德修养》 |
现在—2005年 |
自修、学校政治学习、听报告等 |
完成一份小结 |
出勤、作业、考核、评审相结合
|
2分 |
2、《现代教育理论》 |
本学期 |
自修、听报告等 |
字数不少于800字心得或体会 |
2分 |
3、《心理健康教育》 |
待通知 |
自修、听报告等 |
字数不少于800字的心理教育案例分析 |
6分 |
4、《计算机应用技术》 |
我校多数教师(74名)已经完成6个学分,少数教师(3名)完成3个学分 |
6个学分暂未完成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后再安排 |
| (二)
选
修
课
程
|
对象 |
学分 |
课程设置
|
进修方法 |
作业要求 |
得分要求 |
具
有
初
中
级
职
称
教
师
|
14分 |
二附中首席、特级教师开设课程
|
由开课 的执教 教师具 体安排
|
超过16课时要交作业备案 |
出勤、作业、考核、评审 相结合 |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教
师
|
18分 |
全体教师 |
凡是参加市、区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进修的教师只要有学分证明,就可抵充相应学分。
|
参与拓展性校本课程的教师 |
(1)、编写校本课程(拓展性课程)有完整讲义经审核可获得5—10分
(2)、给学生授课(拓展性课程)有计划有教案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程8课时为1学分
(3)、如果校本选修课程年终被评为“优秀”,可获得奖励2—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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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研
修
课
程
|
对象 |
学分 |
课程设置 |
进修方法 |
得分要求 |
备注 |
| 具有初、中级职称教师 |
4分 |
(1)、课题研究(分国家、市、区、校级)
(2)、论文发表(正式发表或出版)
(3)、教学展示课(市、区级以上)
(4)、带教新教师的指导教师
(5)、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6)、每学期上传2份有质量的教案和1件课件
|
自己安排 |
有各级各类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
每学期结束前请及时将有关材料上交到信息科研处备案 |
|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 |
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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