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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师培训 >> 十五校本培训 >> 全体教师应修学分简表

培训须知

华东师大二附中“十五”期间“校本培训”全体教师应修学分简表

(一)




对象
学分
课程设置
完成时间
进修方法
作业要求
得分要求




12

2分
1、《师德修养》
现在—2005年
自修、学校政治学习、听报告等 完成一份小结 出勤、作业、考核、评审相结合
2分
2、《现代教育理论》
本学期
自修、听报告等 字数不少于800字心得或体会
2分
3、《心理健康教育》
待通知
自修、听报告等 字数不少于800字的心理教育案例分析
6分
4、《计算机应用技术》 我校多数教师(74名)已经完成6个学分,少数教师(3名)完成3个学分
6个学分暂未完成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后再安排
(二)




对象
学分
课程设置
进修方法
作业要求
得分要求









14分
二附中首席、特级教师开设课程
由开课的执教教师具体安排
超过16课时要交作业备案 出勤、作业、考核、评审 相结合








18分
全体教师
凡是参加市、区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进修的教师只要有学分证明,就可抵充相应学分。
参与拓展性校本课程的教师
(1)、编写校本课程(拓展性课程)有完整讲义经审核可获得5—10分
(2)、给学生授课(拓展性课程)有计划有教案的教师,每学期每门课程8课时为1学分
(3)、如果校本选修课程年终被评为“优秀”,可获得奖励2—4学分
(三)




对象
学分
课程设置
进修方法
得分要求
备注
具有初、中级职称教师
4分
(1)、课题研究(分国家、市、区、校级)
(2)、论文发表(正式发表或出版)
(3)、教学展示课(市、区级以上)
(4)、带教新教师的指导教师
(5)、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6)、每学期上传2份有质量的教案和1件课件
自己安排 有各级各类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每学期结束前请及时将有关材料上交到信息科研处备案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
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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